福建省连城市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4-04-24 22:23 一、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连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连委编〔2014〕57号)精神,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0月设立(前身为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机构,挂靠在县农业局),连城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内设3个股室(综合股、项目开发股、企业服务股),下设3个事业单位(连城县农民创业服务中心<加挂连城县富硒农业产业服务中心>、连城县地瓜产业服务中心、连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共核定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14名(财政核拨10名、财政核补4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 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正股级职数6名,副股级职数1名。现有在职人员15名,其中在编人员13名,劳务派遣人员2名。在编13名中,行政4名,财政全额拨补事业7名,财政核补事业2名;科级干部4名,其中正科3名(含非领导职务2名),副科1名。正股级干部6名,副股级干部1名。另外,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了2名劳务派遣人员,主要在委综合股、富硒农业产业服务中心。 二、工作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扶持创业园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农民创业园建设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组织制定农民创业园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创业园总体建设规划,确定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项目,负责做好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是负责做好农民创业园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做好年度考核考评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省级重点项目进行年度初步验收考评;四是负责做好农民创业园招商选资工作,积极做好对外农业交流与合作,引导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科研机构和高素质农民到农民创业园创业发展;五是协助有关部门及业主做好农民创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乡镇做好农民创业园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六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创业园土地流转工作,依法保护农户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七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股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股 1.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掌握本委全面工作情况,负责综合文秘、宣传报道、会议组织、来信来访和印章管理工作; 4.负责本委机构人员编制、干部、人事、保密、信访、安全、保卫、计生、工会、妇女、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5.负责督查、保管、财务、车辆安排、接待等行政后勤工作。 6.了解掌握省级农民创业园地瓜干、连城白鸭、花卉、中药材四大主导产业发展情况、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项目督查与验收,做好年度创业园建设绩效考评工作。 7.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项目开发股 1.负责拟定园区产业发展战略及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做好园区年度重点项目编制与申报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做好园区内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或报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3.建立健全产业信息服务体系,为园区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4.负责园区产业经济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负责拟定园区投资政策并做好宣传工作,为客商提供有关投资政策的咨询服务; 5.负责园区产业的宣传推介工作,做好农产品展销会、花博会等各类活动的产品推介组织工作; 6.为客商办理有关证照提供服务;负责园区招商选资工作计划和方案的拟定,招商选资活动的组织安排,客商的接待和投资项目的洽谈,开展对外农业交流与合作; 7.负责客商的登记、项目跟踪、信息收集和反馈。 (三)企业服务股 1.负责做好园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及服务工作,及时做好项目建设跟踪统计、技术指导、协调服务及材料上报、资料归档等工作; 2.建立园区产业重点项目考评评价机制,做好园区重点项目年度考核考评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省级重点项目进行年度初步验收考评;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五星”技术推广,鼓励支持园区企业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 4.协助有关部门及企业做好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5.协助做好园区企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土地流转工作,依法保护农户和业主(企业)的合法权益; 7.指导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 (四)农民创业服务中心 1.负责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扶持农民创业园建设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农民创业园建设扶持政策; 2.参与制定农民创业园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总体建设规划; 3.负责做好园区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4.协助做好招商选资的组织安排、客商接待和投资项目的洽谈服务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五新”技术推广,鼓励支持园区企业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工作; 6.完成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富硒农业产业服务中心 1.组织制定我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战略,制订我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2.负责做好我县富硒农业产业招商选资工作,引进知名企业来莲建立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兴办加工企业和服务业; 3.引导富硒农业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加强与中国富硒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联系与交流,服务富硒农业产业重点建设、品牌市场打造。 (六)地瓜产业服务中心 1.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地瓜产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并牵头组织实施; 2.负责协助做好地瓜产业招商选资工作; 3.负责参与福建薯业研究院建设工作; 4.负责做好地瓜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5.完成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连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接受委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测,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检测工作; 2.接受委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样和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验检测; 3.接受委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工作; 5.完成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和连城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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